第一次车祸事故
(蒋继平)
在我被鸟屎污头后不久,有一天中午,突然接到我导师的通知,说我太太在城里出了车祸。我导师带着我立即奔赴事故现场。
大约二十多分钟后,我们达到了出事地点。一下车就看到几辆警车亮着警灯在处理事故现场。附近的街道上有很多车子。这些车子都是停在那里的。原来当地正在举行一个大型会议,来开会的人很多。所以,车子特别的多。由事故造成的临时堵车现象已经得到解决。因而,我们到达的时候,整条街上的交通已经恢复正常,只有我太太和那辆启事的车被拉到街边停在那里接受警察的调查和记录。
我和导师立即赶到我太太面前询问有关车祸的具体情况。太太告许我们她身体没有受到大的明显的伤害,只是觉得脖子有的儿痛。然后她简单地叙说了事故的过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她开着车从东到西行驶着,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正好赶上由绿灯变黄灯的时刻,她就开着车穿过十字路口。 但是,她刚过十字路口,就发现前面的车子都停在那里不动,因而,她就立即刹车,可是,在她后面的那辆急匆匆地闯黄灯的车就来不及刹车,以至于从背后撞上了她的车, 造成了撞车事故。
看到两辆车一前一后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我们知道这次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有关汽车的修理赔偿是在所难免的。
由于我和太太在这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车祸事故, 因而,对事故处理一点儿经验也没有。加上我的听力不好,太太的英语很差, 所以,在当时我们两人心里一点儿数都没有。幸亏我的导师在场,他询问了在场警察,简要地了解了一些事故的过程,就叫我们开车回家了。
虽然我们的车子后面的车灯被撞得支离破碎,但是,车子的发动机和传动装置一点儿损失也没有,所以,这辆车还是可以开的。我和太太就开着后面已经撞坏了的车子回家了。
在事故发生后,我们汽车保险公司就已经获得了有关情况。可是,他们一定要等到警察局的报告出来后才能与我们联系解决事故赔偿的具体方案。
因为我当时一心要准备迎接第二次博士资格考试,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复习迎考上,哪有心思来对付这种事。不过,自己的车子被撞成这个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后来又听一位在本系读研究生的台湾人说,要是撞车的人没有买保险,那么,我们就可能得不到赔偿。结果不幸的是, 在我们拿到警察局的报告后,确知那辆车没有买保险。那辆车的驾驶员是一位黑人。
由于我们确实没有经验,又不懂美国的法律, 加上这是我们当时的唯一的一辆车,被撞成这个样子,虽然还能开,但是,确是很难看,要马上送去修, 因而,我们决定跟那位黑人讨个公道, 这也是那位台湾人的建议。 因而,我就决定去找那位撞车的人“算账”。
结果,在我到达那位黑人的住处时,发现有很多便衣和警察在那里保护着他。事后知道,那位黑人已经得到“情报”, 说有人要找他算账,所以,他就报告了警察,要求警察提供保护。 至于那位黑人如何得到情报的,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加以说明。
当然,后来我们才知道,车祸事故应当通过保险公司来处理,而不应该由当事人直接处理。我想这是我自己造成的错。
这辆车是我们到美国后买的第一辆车。我们花了1200美元从一位旧车修理商那里买来的。
后来,我们的保险公司到我们家来处理这件事。由于对方的车子没有保险,所以,所有的赔偿应当由我们自己的保险公司负责。 幸运的是,我们当时买的保险已经包含我们自己的车子在内,因而,我们的保险公司就应该为我们的车子承担维修费用。
保险公司给我们三种选择:第一,叫我们立即把车子送到他们规定的汽车修理厂去修理,所有的修理费实报实销。第二,按照旧车的标准标价给我们一笔钱,然后,他们把汽车开走,我们自己再买一辆。第三,按照旧车标准标价的75%给我们一笔钱, 让我们继续保留旧车子,要修的话,自己花钱去修。我们选择了第三种方案。当时,这辆车的标准标价是1800美元。 因而,保险公司给了我们1350美元的赔偿费, 我们继续保留这辆车。那场车祸的处理就此结束了。
后来,这辆“破车子”又开了两年,在我们离开学校时,以1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当地的旧车修理商。
我太太在撞车后有相当一段时间觉得脖子痛。但是她没有及时地去看医生。因而,她没有证据和理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人生伤害的损失。
事后不久,我们的一位外国友人来我家看望我们时,说到这件事。 那位友人说,要是别人出了同样的事,一定会去看医生,然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一大笔钱。我们当时将信将疑,后来,看了一些美国的电视,才知道这是真的。不过,我们不是那样的人。 我们认为,只要人没有真正的受到伤害,就是万事大吉了。我们不想得不义之财。
这件意外的车祸事故给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那就是,在一个法治的国家,做什么事都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不值得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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