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继平
2013年2月15日
2012年4月30日,一个由部分健康组织和食品生产者等组成的“广泛联盟”,向加州总检察长提交了名为《加州转基因食品知情权法案》。
这个法案就是后来引起全世界广泛关注的37号提案。
其主要内容为:1.所有利用转基因动物或食物制成的食品,在销售时必须贴上标签。2.此类食品不得打广告或印标签宣传自己是“自然食品”。3.经认证的有机食品等无须标注。这个提案在表决前受到了两个截然不同阵营的严重关注,
一个是有机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 另一个是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者和经销商。
在这个提案提出后,代表科学界主流意见的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对此发表声明,认为“如果法律规定这样的标签,只会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虚惊”,同时,AAAS还引用了FDA“自愿标识”的规定,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医学协会等组织对于转基因安全性的审查结论。
很明显,
前两个阵营都是为了各自的商业利益, 而科学促进会是科学界的组织,
应该属于中立的, 是不是?
这个提案在提出后不久就立即遭到转基因生产者和经销商的强烈反对。
他们甚至威胁要是法案获得通过, 那么,
加州公民必须为此付出更加昂贵的食品费 。
在这种背景下,
该提案在2012
年11月初的投票表决中以大约47%的支持票对53%的反对票而被否决,
从而导致失利。
这个提案虽然失利,
但是它对世界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在我看来, 这个提案从表面上看虽然失利, 但是,
从深层次上来看,它已经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首先它向世界表明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一些担忧,
要不然, 就用不着这样的提案。
然后,
转基因集团强烈反对明确标明自己的产品,
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转基因食品确实有问题。
要不然, 自己的名牌产品一定会乐意标明其真实身份的,
是不是?
那么,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提案的夭折呢?
我的分析结论是:
1。
美国是个讲究自由, 民主和平等的国家,人民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不能用强制性的措施来实行某一个目的。
这个法案提议用强制性的手段对待转基因食品。
这违背大多数美国人的人生价值观。 因而,
不能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2,民众不愿意为此付出更多的负担。
有些人认为这是食品经销商乘机提升食品价格的机会。
这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关键所在。 3。
大多数人都认为没有必要标明是否是转基因食品。
即使没有明确的标记, 他们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来辨明是否是转基因食品。
因为美国人的科学素养比较好,
他们知道货架上的食品是不是具有转基因成分。4。到目前为止,
美国食品超市货架上的食品属于转基因的比例实在很低,
假如把眼睛朦起来, 顺手在货架上拿食品,
你拿到转基因食品的概率不会超够1%。
当然, 这不包括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只占食品组分的很少比例,
主要是糖类( 增加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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