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爱的层次
(蒋继平 2009 年4月16日)
在前面一节中,我们讨论了爱的定义。那是从广义的角度看爱的意义的。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探讨爱的不同层次。这种分类是根据道德标准来划分的。
永恒的爱。这是最高层次的爱。能够获得这个层次称号的,在宇宙中只有两位,一位是至高无上的上帝,另一位是他的亲生子,为人类的救赎而献身的主耶稣。 他们只顾付出,不求回报,其恩其德其爱,永存天地。
大公无私的爱。这是次高层次的爱。古今中外少数英雄和伟人可以配得上这个称号。如圣徒法兰西斯,他一生为上帝传道,济世扶贫,广行善事,与野兽为伍,同花草对话,无子无女,没有留下任何私人财产。这种爱毫无个人私心杂念掺入其中,没有任何个人欲望混在其中。
真心诚意的爱。这也是较高层次的爱。这通常出现在男女的情爱方面。是两位异性通过心灵的感应,建立起的牢不可破的相互信任,从而可以生死相依,忠贞不渝。 祝英台和孟姜女就是这一类爱的最典型的代表人物。
以上列出的三种爱属于高级的爱,是第一层次的爱。 人群中具有这个层次的人是极少数。
善良济世的爱。这一类爱主要表现在关爱社区,关爱民生。许多有抱负,胸怀大志,爱国爱民的人;还有一些心地善良的富商权贵, 如比尔盖茨,霍英东等等都属于这一层次。但是,他们的爱已经有个人的利益掺入其中了。
悲世怜悯的爱。这一类爱主要体现在对弱者的同情心上。 那些为弱势群体争取合法利益的人属于这一类。
出于友情的爱。 这一类爱主要出于平时的友情和面子的关系而采取的一些相互关爱体贴的举动。人群中的大多数人都具有这一层次的爱。
这三种爱属于一般普通的爱。是第二层次的爱。
有特殊目的的爱。那些利用自己的某一资源,比如说姿色,来换取自己的某一欲求的人,会在表面上装出一种爱意,一旦目的达到,就毫无顾忌地显出本来面目。
一时激情的爱。 这种爱是出于某种身体上或者欲望上临时需求的冲动,是没有深厚感情基础的爱。因而,这种爱很可能是短暂的。在婚姻关系上,很可能导致最后的离婚结局。这种爱在处于热恋的年轻人中出现的状况最多。
自私自利的爱。 这种爱是出于对自己有利的目的而做出的有条件的交换。希望自己做出的牺牲能获得同样的甚至更多的回报。比如说,有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会说,我们一天到晚辛辛苦苦养活你们,不知道你们长大以后有没有良心来孝敬我们做父母的。 从这种言语中,一听就知道这不是一种无私的爱,而是一种有条件的爱。其实,用不着父母提醒,要是父母亲的言行能真正使孩子感到一种真爱,到父母年纪大的时候,子女也一定会有对这种真爱的回报的。
以上的三种爱是虚假和低级的爱,是第三层次的爱。不用否定,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这个层次的爱。
即使是虚假的爱,也比那些没有任何爱,只有仇恨的人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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