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继平
2012年11月5日
最近对于转基因的一些争论, 导致了对转基因作物安全方面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认为是安全的, 这个方面的代表是饶毅,还有最近冒出来的Jiaxing9 网友。 另一方则具有强烈的质疑, 这个方面的典型代表是蒋高明研究员。 我对饶毅和蒋高明通过科学网有一些了解, 但是,对于Jiaxing9 却不知何人。 因为他没有开通个人博克,他在我的博文上发表了许多有意思的评论, 这些评论主要的意思是转基因生物是安全的, 与常规生物在安全性上没有明显的区别。 下面是我征得他的同意后引用他的一个评论。
[Jiaxing9
: 博主蒋继平, 你的建立长毒检验的机构的建议虽然值得考虑。 但中国的转基因安全审批条例不能比现有的欧美更严, 否则就是自己捆自己的手脚,我们只能在现有的国际法规基础上制定我们的政策。 下面我再给你讲一点转基因作物的事实:
中国的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审查是全世界最严格的, 至今没有批准种植转基因玉米和转基因大豆, 也没有批准进口转基因玉米食品, 对食品的标注是零容忍度, 比欧盟0.9%以下不标识要严格得多, 所以现在美国老百姓呼吁学习中国的转基因安全法规, 要对食品做标识。
中国的转基因安全法规也是最先进最严格的, 下面是中国制定的有关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审查法规,
中国对转基因生物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日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其他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
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4.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发布)
我国转基因植物食用安全评价原则、技术指标要求:
评价内容涵盖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组织颁布的转基因作物食用安全评价指南里的所有内容,(如果你需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资料, 以一个PhD的知识, 可以查得到的)
我相信凭中国现有的科学家水平,不可能制定出超越现有的国际认可的法规。]
中国的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审查是全世界最严格的, 至今没有批准种植转基因玉米和转基因大豆, 也没有批准进口转基因玉米食品, 对食品的标注是零容忍度, 比欧盟0.9%以下不标识要严格得多, 所以现在美国老百姓呼吁学习中国的转基因安全法规, 要对食品做标识。
中国的转基因安全法规也是最先进最严格的, 下面是中国制定的有关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审查法规,
中国对转基因生物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日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其他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
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4.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发布)
我国转基因植物食用安全评价原则、技术指标要求:
评价内容涵盖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组织颁布的转基因作物食用安全评价指南里的所有内容,(如果你需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资料, 以一个PhD的知识, 可以查得到的)
我相信凭中国现有的科学家水平,不可能制定出超越现有的国际认可的法规。]
Jiaxing9 在其他的评论中反复强调转基因作物是安全的, 可是, 他在上面的评论中提到的中国政府对转基因生物的管理条例使我很难理解。我的疑惑主要是, 根据Jaixing9的说法,转基因作物跟常规作物没有区别, 哪为何要制定特别的管理条例来区别对待? 既然是很安全的, 为什么要经过严格的审查, 那不是等于脱裤子放屁, 毫无必要, 对不对?
别的不说, 这些管理条例需要认真执行的话, 一定需要很多专家, 需要很多资源, 是不是? 要是已经充分证明转基因作物是绝对安全的, 进行这种审查和管理是不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是不是根本没有必要? 照此逻辑, 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是不是没有任何科学头脑, 浪费国家的人才和资源, 做一些根本不符合科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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