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继平
为了实施国家科教兴国的方略,
目前国家仍然在积极引进国外的科技人才,
其中最著名的要算是“千人计划”。
不过,
这个计划自从实施以来,虽然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是,
一些负面的影响也是明显的。
比如说,
有的入选者是假货,
还有的人利用这个机会捞取个人的利益。
当然这种情况属于极少数。
出现这样的情况,
我认为主要是因为这些计划本身不够科学严密,
其具体措施不够周全,
加上一些有权力的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任人唯贤的方针政策办,
以至于让一些人钻了这个孔子。
在我的印象中,
这个计划有三个明显不科学合理的地方。
第一个不合理的地方是以高待遇为条件作为吸引人才的一种手段。
这种做法有两个明显的负面影响。
第一个负面影响是加重国内学者和海归们之间的矛盾和人为地制造了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第二个负面作用是这样做的后果是吸引来的“人才”可能是拜金主义者,
而不是真正的愿意献身科学事业和报效国家的人才。
第二个明显不科学合理的地方是对应聘人才的年龄限制和采用的评判标准。
这个年龄限制与国外的人才层次有严重的冲突。
很年轻的,
刚从研究生院毕业的人,
根本没有经过实战的检验,
如何证明是科研人才?
所以,这样的年龄段的人不应该属于人才计划遴选的范围。
而那些中年人,
有些事实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成效,
这样的人一定在所在国受到欢迎和重用,
一定是他们的黄金时期,
他们如何会舍得离开自己的岗位。
要知道,
他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优异的成就,
一定是工作环境很好,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能发挥其价值。
因而,一般来说,
这些真正的科研将才一般对“千人计划”没有多少兴趣。
剩下来的要么是一般的科研人员,
要么是已经超过年龄限制的老将了。
在这种情况下,
这个计划如何能够招聘到真正的将才?招聘标准以发表的论文为主要评判条件也是比较片面的。这样的做法有利于在大学做教授和搞科研的人员,
而忽视了在私人企业的科技精英。
事实上,
美国的一些真正有实力的科技苗子在完成研究生学习后,
大多数被私人企业录用,
剩下来的是在大学继续做博士后。
第三个不科学合理的地方是这个计划没有配套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
具体地来说,
回国服务的时间,
除了一些全职回国的,
其他的含糊不清,
听说有的人利用这种机会拿了钱就走人,
根本起不到应有的科研将才作用。
知道了存在的问题,
我们才能根据存在的问题来寻找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从我本人的观点来看,
要解决以上的所有问题,
可以考虑以下的一下措施。
第一,不要以高待遇为诱饵,
国外的和国内的一视同仁,
公开竞争,
谁能真正解决难题,
谁能做得更好,
更快,
更强,
就让谁上。
我想那些真正希望为国奉献的人,
不管他在国外或者在国内,
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的,
要不然,
就是言不从心了,
是不是?
只有这样引进的人才,也许才是真正愿意为国效力的人,
也是真心愿意显示才能的人。
第二,
不应该设定年龄限制。
年轻人和年龄大的一视同仁,只要是真正有才能的,能够胜任这个职务的,
都应该在竞选范围内。
当然,
在同等水平上,
应当录用年轻一些的。
第三,
要严格法律程序,
要对引进的人才有严格的管理和制约措施。
在一些重大的科研项目上,
一定要让全职回国的人担任这个职务,
绝对不能让这样的职位由半职的人担任。
原因很简单,
要是一个人在国外也有一份很好的工作,
他/她很可能将在国内的研究成果也带到国外了,
会不会?这样的话,国家花在这个研究的钱等于一半为国外免费提供了,
是不是?
说句自不量力的话,
要是我是中组部或者人才招聘计划的人的话,
我会在人才引进上采用一些特殊的措施。
这些措施意在国家,
单位和个人三者在人才引进上获得一个三赢的局面。
要做到这一点,
首先要了解国外科研人才的具体境况。
凭我的感觉,
当年国家推行改革开放,
首先公选一些优秀学生公费出国读研究生。
这批人确实可以称为精英分子,目前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在国外,
尤其是在美国。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有一些成就的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也是爱国的,他们可能已经接近退休年龄或者年龄已经比较高,他们也希望为国家做些有益的事,以回报当年国家公费送读的恩惠。
所以,
人才引进计划可以充分考虑这群人的心理和价值。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
国家可以给这些人一个将功牍罪的机会,一个表示谢恩的途径,一个展示人生价值的平台。
具体地来说,
国家可以为这些人提供一些专业方面的用武场所,
让他们充当参谋,
给研究项目提供指导意见,
但是,
不要给他们经济上的优惠待遇,
更不要给予行政上的权力。
愿意接受这样任务的人,等于是义务科技工作者,
其主要目的是协助国内的科研工作者做好科研工作。
因而,这部分人才应该是科研的义工,可以有一个科技头衔,
比如说,
某某项目的参谋,或者咨询师,但是,
没有实权,
其全部精力用来培养国内的科研人员,
让国内的科研人员担任主力。
这样的人才就没有必要全职回国工作,除非她/他自己愿意。
这是一个中西结合的方略,
通过国外人才的知识和经验与国内的人力资源相结合,
达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价值。
这样的话,
对国家,
对单位和对个人都有好处,
是个三赢的局面。
很难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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